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在全社会倡导多读书、读好书的文明风尚,进一步促进学习型社会建设,提高全市少年儿童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促进少年儿童全面发展。根据中宣部等部门关于开展全民阅读活动的要求和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湖南省文明办、湖南省文化厅、湖南省教育厅、共青团湖南省委、湖南省妇女联合会部署(湘文社〔2008〕23号)及中共株洲市委宣传部、株洲市文明办、株洲市文化局、株洲市教育局、共青团株洲市委、株洲市妇女联合会《关于举办2008年全市少年儿童“和谐湖南”美文诵读比赛活动的通知》(株文〔2008〕13号)的要求,决定于2008年8—9月举办以“和谐湖南”美文诵读比赛为主题的全市少年儿童读书演讲选拔比赛活动。活动由中共醴陵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文体局、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等六家单位联合组织举办,由市图书馆具体承办。
一、活动宗旨
“和谐湖南”美文诵读比赛活动,旨在通过诵读精选的湖湘文化经典名篇,让我市广大少年儿童含英咀华,培养良好的阅读习惯和爱我湖南、爱我家乡的美好道德情操,并以此进一步弘扬湖湘文化,讴歌湖南和我市改革开放以来经济文化建设的成就,为实现文化强省、文化强市作出贡献。
二、活动内容
1、省活动办将在红网和省少年儿童图书馆网站开辟专栏,通过投票选出适合少年儿童诵读的湖湘文化经典美文名篇,参赛选手可查阅“红网”和“省少年儿童图书馆”网站专栏中选出的文章。
2、组织全市少年儿童创作讴歌湖南和我市改革开放美景的文章。
3、面向全市少年儿童,开展以“和谐湖南”美文诵读比赛为主题的读书活动。
4、开展送书下乡活动,为农村少年儿童募捐图书。
三、活动办法
1、参赛对象
全市7—16岁的少年儿童。
2、比赛方式与要求
比赛分为规定篇目诵读和自创美文诵读两部分:
(1) 规定篇目为以上两个网站经投票选出的,适合少年儿童诵读的湖湘文化经典美文名篇。
(2) 自创美文为参赛少年儿童选手自己创作的、讴歌湖南和我市改革开放美景的文章。自创美文内容应紧紧围绕“歌颂改革开放30年”这个主题,描绘我市少年儿童所见所闻的美人、美事、美景,反映湖南和我市改革开放的丰硕成果。文章体裁不限,文字要求简洁、朴实、真切。
(3) 规定篇目诵读占总分的60%,自创美文诵读占总分的40%(在诵读同时,可以配以舞蹈、琴艺、书法、配乐等辅助才艺表现手段)。
3、评选及奖励办法
(1)活动组织举办和承办单位对各学校推荐的选手组织进行美文诵读比赛活动,评选出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胜奖若干名,并对获奖者颁发奖品证书。
(2)由组织举办和承办单位评选出3名优秀选手代表醴陵地区参加株洲市的选拔赛。
4、活动时间安排
(1)9月上旬各学校组织举行选拔赛。
(2)9月中下旬在醴陵一中多功能报告厅进行全市选拔赛,选出3名优秀选手参加10月份在株洲市图书馆举行的地区选拔赛。
四、其他事项 活动承办单位:市图书馆;联系电话:3232578 13974142286 |